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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重點整治七個方面!山東開展海上安全集中整治行動,持續至明年3月底
觀海新聞記者從省應急管理廳獲悉,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山東開展海上安全集中整治行動,重點整治七個方面。
集中整治船舶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問題,要組織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漁業)、海事等部門,對轄區內所有船舶開展拉網式、起底式排查摸底,建立船舶“一船一冊”臺賬、船員“一人一檔”,并納入信息監管系統,逐級上報省級主管部門。
集中整治港口安全管理不到位問題,沿海市、縣(市、區)政府要組織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海事等部門加強對轄區內所有港口及濱海旅游船集中??繀^域的管理,推動駐港綜合執法,全面落實港口安全監管職責。
集中整治大風等惡劣天氣應對不力問題,各級氣象、海洋等部門加強海上分區預報,及時制作發布惡劣天氣預報預警信息,惡劣天氣持續期間要每天上報船舶安全狀況,發現船舶有違法違規情況或險情,要立即報上級包保責任人或部門責任人。
集中整治船舶違法違規行為,要發揮聯合執法的協同作用,嚴厲打擊船舶未按規定進行進出港報告、船舶配員不足或超員、無證駕駛、違章作業、冒險開航等違法行為,加強節假日、重大活動、惡劣天氣等重點時段安全檢查,每月開展不少于一次聯合巡航執法。
集中整治掛靠行為,對我省范圍內漁船實際所有人戶籍地與漁船登記地不一致的異地掛靠漁船,掛靠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協調轉回漁船實際所有人戶籍地進行登記管理。嚴厲打擊船舶“假登記”“假光租”和國內水路運輸“掛靠”經營、船舶管理公司“代而不管”、內河船舶非法從事海上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
集中開展船舶安全生產聯合監管,各沿海市政府要抓緊建立常態化船舶安全監管聯動、海上搜救聯動、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共享、涉外船舶聯合監管、平安船舶互動、“三無”船舶取締等機制。組織對轄區航運公司主要負責人水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進行集中考核,開展“商漁船長面對面”交流活動,推進商漁船長互登船舶常態化。
集中開展海上事故聯合調查,建立完善海上交通事故聯合調查機制,共同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對肇事逃逸和關閉、破壞直接關系安全生產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的違法案件,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海警、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棟)
[來源:青島日報 編輯:伏儀]12/30 09:59 / 地鐵新生活
了解一下“最短路徑”是什么?兩站之間,若有多條地鐵換乘線路的,無論乘客實際是以怎樣的路徑到達目的地,地鐵均以兩站之間乘車里程最短的那個路徑來計算費用。
12/30 09:11 / 半島都市報
11月30日回復函發出之后,一份《關于香山美墅修剪問題的專家意見》在小區居民中傳開,文中稱“由于修剪作業人員不夠專業,在個體操作上存在不足,造成業主擔心和不滿”。
12/20 09:51 / 青島早報
眼下新能源車技術日漸成熟,駕乘體驗甚至超過傳統燃油車,而且用車成本會更低,但充電難依然是阻礙新能源車發展的最主要問題。